俄乌战争表面看是双方的热战,实际上是美国及北约为首的西方对俄罗斯在政治、经济、金融和外交上的全面“暗战”。到底是谁引发了现在的结果?一直在争议之中。其背后原理和专利战中的劫持(hold up)和反向劫持(hold out)理论有几分相似。美国圣克拉拉大学法学院教授Colleen Chien,在去年5月被拜登政府任命为美国商务部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的高级顾问,也曾被认为是拜登政府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候选人之一,在2014年撰写过一篇论文《holding up and holding out》(后台回复“chien”获取)。
她在文章中,将“hold up”和“hold out”的情景描绘为:Patent “hold-up” occurs when a patent owner sues a company when it is most vulnerable—after it has implemented a technology—and is able wrest a settlement because it is too late for the company to change course. Patent “hold-out” is the practice of companies routinely ignoring patents and resisting patent owner demands because the odds of getting caught are small. 专利“劫持”是指专利所有人起诉一家公司,而该公司在实施了一项技术后最容易受到攻击,并且由于该公司无法更改方案,因为为时已晚,而只能争取和解。专利“反向劫持”是指专利实施人经常忽视专利,拒绝专利所有者的要求,因为被抓住的几率很小。
也就是所描绘的场景中,权利人和实施人都有可能存在“机会主义”的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已经被认定为标准必要的专利对已经实施该技术的实施人进行“劫持”,例如提出超FRAND的费率,另外一点,实施人很多情况下因为不认可权利人提出的费率,则可以采取拖延等方式,拒绝许可。这就像表面上看是俄乌战争,实际上背后支持乌克兰的美国和北约才是真正的“权利人”,其不断宣传的北约东扩,接纳乌克兰加入的消息,实际上就像是对俄罗斯的“劫持”,也就是俄罗斯如果不采取行动的话,就必须接受这个“超FRAND”的结果。而另一面,俄罗斯对乌克兰采取军事行动,就是拒绝接受西方北约东扩乌克兰的单方面决定,更像是一种“反向劫持”。
于是西方各国又跳出来说俄罗斯的“反向劫持”是“侵略”,要制裁。
实际上,造成现在的结果,到底是因为所谓的俄罗斯“侵略”(反向劫持)还是因为美国和北约的毁约在先(劫持),就变成了经典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轮回之中。但结果是,目前世界已经分成了多极,有不赞同西方理论的,也有西方多国抱团的。这和现在在SEP问题上存在的“劫持”和“反向劫持”这个概念和事实本身就存在巨大争议,是有关的。两方谁也不能说服另外一方:我的理论就对,你的理论就一定不对。这一点,其实从近期美国司法部2021年政策声明草案的评论回复中就可以清晰的看到权利人和实施人阵营争夺的焦点,就在于是否存在hold up和hold out现象。可以说,几乎每一个评论的权利人都在试图传达一个信息:没有理论证明hold up存在,但却有理论证明hold out的存在。“我们不知道任何在现实世界中在蜂窝SEP许可上发生的劫持事件,……”
”与劫持不同,反劫持策略不依赖于法院或政府机构的批准。相反,参与反劫持的实施者在不向专利权人赔偿的情况下单方面侵权,并依靠诉讼中固有的成本和拖延迫使专利权人接受不合理的低版税或其他条款。”
“高通经验,有大量证据表明其采取了反劫持策略:(1)彻底拒绝谈判;(2)无理拖延谈判;……,(4)坚持对大型专利包采取逐一审查专利有效性和是否侵权。”
“‘劫持’的概念是一个古老的理论,是由实施者提出的,没有任何实证证据对实施者十多年来一直在倡导的这种不受支持的立场,缺乏可信的证据是令人震惊的。相比之下,有充分的文献证据表明存在反劫持。在欧洲法院的判决中已经报道了很多这方面的情况,……,例如,最近德国发生的涉及戴姆勒和各种SEP持有者的案例表明,反劫持已经成为一个重大问题。德国联邦法院的Sisvel v 海尔案判决也是如此。”
“草案未能充分解决反劫持行为的严重问题。与缺乏证据表明劫持行为确实会发生相比,许多法院和评论者热指出,反劫持行为是一个现实问题,它正在侵蚀FRAND专利使用费水平,……”
“各种研究指出,专利劫持的威胁被严重夸大了。事实证明,劫持理论只不过是一种理论,没有任何实证证据支持劫持或市场参与者的行为”。
“虽然目前还没有可靠的证据表明SEP专利被劫持,但学术文献中充斥着专利反向将诶吃的例子”。
“在任何定义下,专利劫持都是一个理论问题,没有实证证实,也有大量证据反驳它”。
但是与此相对的是,主要的实施人和一些团体则在传达一个相反的信息:劫持hold up是实际存在的。“劫持是基于关于谈判和交易成本的成熟经济理论。”
“对拟议政策的批评人士将辩称,劫持只是理论上的,没有经验证据证明它存在。但正如美国司法部在2015年观察到的那样,在一系列广泛的经济活动中,‘劫持索赔背后的经济谈判模型已经得到了广泛的研究’,没有理由认为它不同样适用于标准制定。此外,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劫持是不正确的”。
“例如欧盟委员会得出结论,摩托罗拉利用德国手机SEP禁令的威胁,迫使苹果接受“不利的许可条款”,……,类似地,当微软面临德国对H.264 SEPs的禁令时,作为一项保护措施,它承担了将其配送中心从德国迁移到荷兰的责任,成本超过1100万美元。”
“正如美国司法部观察到的那样,实施者一旦承诺遵守一项标准,就几乎无法应对SEP持有者的排除威胁。相反,对于被许可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即所谓的反向劫持理论,没有多少实证支持,尤其是在诉讼前许可谈判的背景下。”
可以看出,权利人和实施人阵营之所以就“专利劫持”和“专利反向劫持”是否真实存在进行针锋相对的评论,其核心就是要在法院面前制造一种证据,目的是获得法院在裁决FRAND上的支持。而这也体现了,实际上在美国,与其真正去每个案件都裁决费率相比,法院更关注费率背后双方的谈判行为是否公平、公正。而hold up和hold out就会成为谁有理、谁没理的最关键证据。
实际上,连美国司法部在出台此次2021年政策声明草案时,都在避免提到hold up和hold out这个用语,而是用“机会主义”来代替,显然也是希望从更中立的角度来看待这一问题。这其实是给了中国在处理类似问题上的一个思路,即先不要主观将事件直接定位到专利劫持或专利反向劫持,甚至要基于此做出法律裁判准则。因为有关hold up和hold out是否真实存在的争论,连西方国家都还在一直在辩论之中,没有定论。因此我们的行政和司法机关不宜直接就某一现象直接做出是否合时宜的判断,而是要根据个案,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再行做出FRAND判断。另外,就是在学术讨论层面,研究者、律所和院校可以就此议题多发表声音,但是政府和司法机关建议要谨言慎行,不宜过多就某一行为做出更多的非平衡的结论,否则如果未来在行政裁决和司法裁决上不能言行一致,则将会给社会传递一种似是而非的信号。
而引发俄乌战争的或许就是因为存在一种似无还有的信号。